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北海调查中心拟选调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北海调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驻地为青岛市,是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支撑北海局履行海洋自然资源调查、海洋科学调查等职能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北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的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和调查评估,支撑海区海洋测绘与地理信息、海区海洋督察和海洋自然资源监管等工作。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资源调查室海洋自然资源调查数据管理应用信息化系统开发与维护正高级专业技术岗。 计划数量:1人。 岗位职责:负责北海区海洋自然资源调查数据管理应用信息化顶层设计,组织策划、实施相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开展海洋信息数据的挖掘利用,承担海洋自然资源调查数据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开发与运行维护,协调推进与海岸带智能管理、海洋生态监测、海洋预警预报等应用系统融合,开展建设综合性海洋综合智能决策系统设计研究。 三、选调范围 自然资源部所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身份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信息系统开发和运维能力,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信息化专业背景; 5.具有5年以上自然资源行业信息化经验,带领团队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信息化工程项目,具有信息化工程顶层设计和项目策划、实施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7.一般应当在首次入职的自然资源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入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单位挂职、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未转正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期限: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025-08-0417:00截止。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人员将所需全部材料以PDF格式制作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以“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格式命名,所有材料需清晰完整)于报名截止日前一次性发送至邮箱:bhyjy@ncs.mnr.gov.cn。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或者其实际情况与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自然资源部北海调查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 4.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5.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业绩证明材料(含2000字以内工作总结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和工作总结不得含有涉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组织审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形式向报名者反馈。 报名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自述和答辩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参调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对选调岗位的理解和工作规划等内容。面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方式 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等情况。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部门、所属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入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开选调人员不设置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从严从紧执行回避要求,并主动接受监督。 联系人:周雅卓 联系电话:0532-58750812 附件 1. 自然资源部北海调查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自然资源部北海调查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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